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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原房主不迁户 小孩上学急坏新房主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时间:2009-06-27 浏览次数:558

        3年前,刘先生在战旗东路买了套二手房,可最近他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才发现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刘先生的户口因此无法迁入。“我现在人户分离,孩子马上要上学了,没有户口可能面临一大笔择校费。”刘先生昨日再次和原房主协商却没有结果。

        刘先生现在的户口在武侯区五大花园某小区,3年前,因工作需要,他在战旗东路9号院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他没有想到迁户口的事。转眼儿子快读小学了,刘先生才想到把户口迁到战旗东路。然而,当刘先生带着房产证和户口本等来到青羊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刘先生,二手房的原房主户口一直没迁走!只有原房主把户口迁走后,刘先生的户口才能迁入。


“孩子的户口迁不进来读书就要交择校费。”几经周折,刘先生才联系上原房主徐女士,对方称过几天就把户口迁走,可几天后又说再等段时间。刘先生多次催促,这下徐女士连电话都懒得接了。“我只有她的电话,不知道她现在住哪里。”刘先生十分无奈。昨天下午,记者表明身份与徐女士取得联系,徐女士在电话中承认户口没有从战旗东路9号院迁走。问及原因,她却不耐烦了:“我没时间谈这个事情。”


据了解,随着二手房屋交易增多,一些房主卖了房子没迁走户口,导致买房人户口无法迁入、“人户分离”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买房人带来麻烦的同时,也给户籍部门管理增加了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户籍管理科副科长吴迅说,我市目前实行“一房一户”的户籍政策,市民购买二手房时,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迁户口的事宜,以免留下麻烦。“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迁户。”吴迅建议刘先生和原房主徐女士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个问题。本报记者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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