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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委托提取要先签约 7月1日起自动转账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 时间:2009-05-17 浏览次数:237

昨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委托提取”业务之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仅第一天就有百余名市民到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委托提取业务的协议书。而为了让部分市民不再白跑路,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再次提醒,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涉及个人隐私,因此需要当事人到现场签订。据了解,目前推出的委托提取业务已开始签订协议,而正式实现委托提取业务自动审批,将从2009年7月1日开始。

百余名市民现场签约

“好方便哦,今后每年提公积金就不用跑路了!”昨日,在公积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刚刚签完委托提取协议的市民李小姐,激动地告诉记者。以前,李小姐每年都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单位要盖章,银行还要打缴存证明,现在这些环节都省了!”记者了解到,李小姐在提取协议中约定了每年8月10日定期转账,这也就是说,今年8月,提取金额将按时转入她名下的联名卡账户。

据了解,委托提取协议书上,需要市民选择住房贷款类型和贷款银行。“这就是授权银行向我们提供该笔贷款的相关信息。”负责人说道。而在协议书上,还有关于贷款购房的基本信息,比如贷款购房住址、贷款金额、合同起止日期、合同编号等相关信息内容。而还有一栏“还款日”,就是市民确定的每年定期转账的时间。今后每一年,就将按照这个约定的月份,定期将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划拨到公积金联名卡的账户上。

而在昨日的现场来签约的市民,都纷纷表示出对公积金中心推出的这项委托提取业务的欢迎。据统计,昨日一天,就有百余名购房者签订了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

共有人都须到现场

“委托贷款协议的签署,必须当事人到场签订!”昨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委托提取有一个当事人授权银行的过程,因为其涉及个人隐私,因此需要本人当场签字。由于昨天是委托提取协议签订的第一天,有部分市民没有看清条件,就盲目找人来帮忙签字,让不少人跑了空趟。相关负责人举例说,特别是一些房屋有共有人的,只来了其中一个人签约,但需要的是所有房屋共有人都必须到场签字。在谈到需要当场签订协议的原因时,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公积金的委托提取,是将审核程序交由后台处理,我们需要银行提供当事人的贷款缴存情况的基本数据。“银行与我们联网的这些信息,属于当事人的隐私,因此,所以要有当事人的授权,银行才能向我们提供这些个人信息,所以涉及隐私,当事人必须自己到现场签协议。”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7月1日起实施委托提取业务的自动审批,这也就是说在2009年7月1日之后就能实现自动转账了。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现在我们是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市民随时都可以来签,不管你是7月提公积金,还是10月提公积金,都可以现在来签订。“但要正式实现转账是从2009年7月开始。”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道。

【温馨提示】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委托人对划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即只是共有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咨询电话:9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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