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一系列直指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组合拳”出台,成都市也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始执行“四个严禁”、“一个加大”。严禁捂盘惜售、严禁哄抬房价、严禁虚假买卖、严禁期房转让、加大投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等。北京、深圳、西安等城市已相继出台地方细则。
成都的新政细则何时出台?成都的新政细则将重点调控哪类物业?新政细则出台后,开发商会遭遇哪些新的问题?会不会让已经处于观望状态的购房者持续观望?这些问题,不仅让购房者集体步入观望状态,直接导致5月份成都楼市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双双下滑;而且纠结并影响着成都开发商的推盘营销策略,让开发商纷纷推迟项目亮相开盘时间。其目的只有一个:静等新政成都细则出台,审时度势,顺势而动。
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发现,对于新政成都细则的出台,购房者和开发商关注的角度不一而同:
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一、对异地置业的界定。异地是指大成都区外,还是川外?二、什么样的二套房可以称作改善性住房?三、因为有了小孩等原因,确实需要卖小房子、买大房子的刚需购房者,有没有办法不算成二套房?……
开发商关注的内容则有:一、对开发商预售资金管理的规定。这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的影响巨大,从而判断房企会不会出现降价行为。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种税收有没有变化?究竟怎么收取?三、“外地人”的“外地”二字如何界定?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将第一时间为购房者继续探寻,一旦成都政府推出新政,本刊将第一时间邀约成都资深业内人士,召开“圆桌会议”,为购房者详细解读新政成都细则。
自新政出台后,本报新闻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综合读者打进热线咨询的问题来看,在成都买房,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外地人买房,一是二套房政策。为此,本报特地整理出目前报社热线接待的最关心的几个二套房话题,供大家参考!
1、问:如果将首套房卖掉再买房能算首套房吗?
答:目前,各银行执行的认定规定是,只要有购房经历,并从银行贷过款,银行征信系统中就有相关记录,以后即使将这套房子卖掉,再贷款买房也算是二套房。
2、问:写字间、酒店式公寓是否算二套房?
答:写字间、酒店式公寓属于非住宅类房产,各家银行针对此类商业性质房产单独设置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项目,要求首付不低于50%,贷款年限最长为10年。此类贷款不与住宅类房产混合计算首套、二套。
3、我家三口人曾贷款买过50平方米的房,现在买套90平方米的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对于已经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但又想换一套更大面积的房屋的人来说,专家并不建议冲动地将小房卖掉去买大房。有的银行则表示,只要能提供直系亲属资料,证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人均居住水平,那么即使是第二次贷款买房,也可按改善型住房实行一套房贷政策优惠来处理。
4、男方婚前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妻子名义(没有贷款记录)申请,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该情况属于第二套房。央行对二套房贷明确给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说法,虽然女方没有贷款购房记录,但结婚后两人共同组建了家庭,商贷记录已为家庭共有,即便再以女方名义买房,仍属于二套房范畴。
5、父母曾贷款买过房,现在自己成年了,计划再买房,是否要被列为第二套房?
答:不属于第二套房。尽管央行对二套房贷明确给予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说法,但借款人家庭是以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也就是说,单身成年人以本人认定为一个家庭单位;已婚成年人以夫妻两人共同认定为一个家庭单位,其未成年孩子不能独立构建家庭单位,可计入家庭单位的一员。只要已成年,就以本人作为独立家庭单位,不受家里其他人的影响。
6、曾经按揭贷款购过房,不过已经全款付清了,现在再申请贷款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答:按照人民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因此,首套、二套的概念不是针对房产,是指贷款的次数。之前通过一次性付清或赠与的方式获得房产,没有贷款记录,没有通过银行按揭买过房,都属于首套。有的银行表示,只要之前没贷款买过房,在人行征信系统上查不到贷款买房的记录,不管实际上是第几套房,都按第一套房的标准执行。
(成都房产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