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实习记者 洪霁昕)在近日举行的成都市房地产居间机构工作会议上,成都市房管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的管理,要求中介在经营现场必须设立证件公示栏、文件(文本)公示栏、房源信息公示栏、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及特别提示等。今后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就可以根据现场提示,了解中介及房源的相关信息。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提出的“三栏一提示”的要求,旨在规范中介机构经营现场的信息披露,减少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因中介与购房者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今后房产中介机构经营现场应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从业人员应持证亮牌服务。
(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