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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业主将车库改成小户型 引发邻居不满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时间:2010-04-29 浏览次数:155

4个车库+1个储藏室+卫生间=70平方米的“住房”,这是龙泉驿区北泉路83号美丰花园业主涂先生的美好规划。然而,他的这个规划遭到众多小区业主的质疑:如果车库住了人,油烟咋办?

安全隐患怎么办?

车库改“住房” 邻居担心

昨日下午,在龙泉驿区北泉路83号美丰花园3栋底楼,记者看到,这里前后两排都是车库,在最里边的车库,原本应该是两个装有卷帘门的车库,现在变成了一道防盗门和两扇窗户。从外面往里看,跟一般住房差不多。这样一来,底楼4个车库,加上原本就有的1个储藏室和卫生间,就变成了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在新安装的玻璃上,贴有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批准书。(龙)房装准字(2010)第0779号,落款时间是2010年4月23日,并盖有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的公章。

这个车库变“住房”,最先是在4月24日开始动工的。业主张女士回忆当时的情景,仍心有余悸。她说:“感觉整个房子都在摇,起初我还以为是地震。”她跑下楼一看,原来是涂先生在车库墙上钻洞,准备改装成“住房”。

车库也能改装成“住房”,涂先生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众多业主的质疑。业主们私下认为,这套车库改成的“住房”,相当于一套70平方米的小户型了。此外,小区业主担心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车库里住了人,肯定要煮饭,通风、油烟怎么办?如果将承重墙打掉,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不是整栋楼都跟着遭殃吗……种种疑问,让一些业主坐不住了,这些天,他们一直在找涂先生理论。

嫌住房小 车库改“住房”

针对此事,涂先生说,这4个车库是几年前连同房屋一起买下的,现在他已将这个小区的房屋转手他人,他已经不在这个小区居住,就剩下这4个车库。由于现有住房有点小,因此他想到了将这里的车库改成“住房”。他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申请,征得同意后,才进行打洞等施工。不料,此举却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反对。如果他真是违规搭建,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昨日在场的业主张女士及业主委员会主任龚女士表示,该小区是砖混结构,地震后大家都对房屋质量安全很关心,因此对于涂先生的做法表示担心。张女士还专程带记者到顶楼察看了她家墙壁上细小的裂缝。涂先生对此不以为然,说这不是他改装车库所致,而是地震造成的,在实际改装中他也没有动承重墙。

有关部门:目前暂未发现违法之处

随后,记者来到了龙泉驿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找到了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根据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他们同意涂先生在车库打三个门洞。至于这里是否可以住人,这并非他们的管辖范围。

龙泉驿区房管局谢刚局长对此表示,车库改成“住房”,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改装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改装后不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造成不良影响。从目前来看,涂先生的改装并没有违法之处。不过,鉴于类似情况比较少见,房管局已派出执法人员,将对整个事情展开调查,避免出现违规、违法情况。(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段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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