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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牛电梯公寓竟烧煤 物管自己捡砖砌岗亭
来源:成都房产报道 作者: 时间:2010-02-24 浏览次数:260

        12月24日,热闹的圣诞平安夜,成都的大街小巷都弥漫着欢乐的气息。为了给念初中的儿子做一顿圣诞大餐,家住城东罗兰小镇23楼的张仙蓉将厨房里的液化气罐摇了摇,准备点火做饭。在这个装修得简洁现代的厨房里,液化气罐显得颇不搭调。而此时此刻,张仙蓉的丈夫正在成华区法院的大门口,与罗兰小镇近100位业主一起递交诉状,希望法律能让罗兰小镇的开发商履行合法的交房手续及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报多次对罗兰小镇烂尾,未竣工即交房进行报道之后,在2010年的新年到来之际,我们再次走进这个2007火爆销售,2008骤然停工,2009非典型交房的城东楼盘。

成都最牛电梯公寓

高层电梯烧蜂窝煤

“电梯公寓里居然还在烧蜂窝煤炉?还不如厂里80年代的干打垒房子呢!”自搬进罗兰小镇的新家后,来访的朋友无不惊讶于张仙蓉厨房里的液化气罐和蜂窝煤炉子。刚开始她还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可时间一长也就麻木了。

2007年,成都东郊某厂职工张仙蓉居住的单位宿舍将被搬迁。一些同事选择了补偿房子,而她选择了货币补偿,拿到一笔几十万的拆迁款。随后,她与丈夫商量再三,到同样位于东郊的罗兰小镇排号买了房。

说起当时买房的情景,张仙蓉记忆犹新:“提前两个月去就交了排号费,开盘当天早上6点不到就到售楼部去排队,最后还是通过摇号才买到了一套房子,而且还不是最初看上的那套。“当时根本容不得你思考,脑子里只想赶快抢一套。”再不买更买不起,同一区域内又没有更合适的楼盘,2007年的买房热浪席卷着张仙蓉夫妇,让他们无从选择。而罗兰小镇4700元/平米的价格在当时还算比较便宜,不过还是花光了张仙蓉所有的拆迁补偿,只留了4万元用于装修。

2008年6月,到了罗兰小镇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张仙蓉一家冒着烈日骑着自行车去收房,可在那个夏天,她的心情一下降到了冰点。罗兰小镇的开发商成都市新锦江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以地震停工为由,告知所有购房者将延期交房。此时张仙蓉才得知,早在2007年,罗兰小镇就因为承建方劳资纠纷而停工。随后,罗兰小镇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又断断续续地复工,终于在2009年6月向业主发出了一则交房公告。

收到交房的通知后,张仙蓉兴致勃勃地二度收房。不过,6月19日当天,与张仙蓉一样的数百位业主收房变成了入伙。(详见本报6月26日A14报道)此时罗兰小镇的收房程序与其他楼盘有很大不同,既不交契税也不交公共维修资金,只是领了一把开门的钥匙,就算“交房”了。原来,因为罗兰小镇并没有达到合法的交房标准,一无竣工验收报告,二未通过消防验收。小区没有大门,本着先把钥匙拿了再说的张仙蓉们就这样开始成为罗兰小镇事实上的业主。由于整个小区不通天然气,于是张仙蓉才烧起了液化气罐和蜂窝煤。

张仙蓉的隔壁正在装修,主人是德阳人,姓马。他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后,在成都买了这套房,同样是2007年,买房理由是孩子在二仙桥一所实验中学读高一。“6月份我本来不想收房,可又要月供又要租房,实在花费太大,还要给娃娃交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每个月都是入不敷出。”马先生的孩子户口在德阳,在成都读初中花了2万元择校费,在罗兰小镇买了套房,盘算着把户口迁过来,以后娃娃读高中就不用交择校费了,还可以省一笔住宿费和生活费。

马先生说租住的房子今年12月底就到期了。“我就简单地刷下墙,铺下地砖,明年1月就搬过来。”在马先生的话语里,现实的住房需要压倒了未达标即收房的法律诉求。在罗兰小镇1300多户业主中,像马先生一样的外地人几乎占了一半。达州的杨先生明知房子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有安全隐患,但有总比没有好,对于今罗兰小镇被冻结或拍卖,业主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忧心忡忡成为他们6月收房的最大动力。

在罗兰小镇,送液化气罐和蜂窝煤的工人穿梭在小区内,成为2009年别样的风景。“高层建筑是不允许用液化气罐的,因为气压低,尤其是冬天,很不安全。”懂一些建筑和安全知识的业主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可是仍然不得已而为之。

傍晚6点,罗兰小镇的社区商业配套——罗兰生活广场的4家火锅店顾客盈门,大部分都是附近成都理工大学的学生。除了火锅店,这里还有一家中餐馆、一个面积超大的网吧。很少有罗兰小镇的业主光顾这些店。或许他们知道,小区的消防设施没有通过合格验收,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最牛物管

自己捡砖头砌岗亭

最近一段时间,罗兰小镇连续发生了几起被盗事件,物管公司成为了大家矛头所指。安防不到位、环境脏乱,不少业主开始拒绝继续缴纳1元/平米·月的物管费。在罗兰小镇的一个出入口,一个外观丑陋的保安亭矗立在大门旁,大门一侧的道路被物管公司用业主装修废弃的木板、梯子作为隔断;小区的另一个角落,建筑工地上临时搭建的厕所在凌乱的杂草中显得破旧不堪;小区另外的几道出入口也没有像样的大门,只有一个没有监控功能的栏杆横在路中间。

罗兰小镇XX栋的一间清水房里,物管公司的办公室灯光昏黄。成都金港物业管理公司的李经理正在给“讨说法”的业主们做解释工作:“开发商没有给小区安装监控系统,我们只有 ‘人防’,40多个保安在其他小区算多的,但在我们小区根本不够。”李总告诉记者,在罗兰小镇工程之初就通过竞标,他们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管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前期物管要等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才到期,按照双方协议,在物管接手小区时,开发商应该给物管公司一笔开办费。可到目前为止,开发商不但没有把相关资料移交给他们,而且还欠了他们300多万元前期物管费。

目前只有不到一半的业主收了房,而且一些业主由于对物管不满,还拒绝交物管费。每个月他们都是入不敷出,想退出又退不了。

为了节约开支,李经理带领他的员工几乎成了全成都最“抠门儿”的物业公司——小张是罗兰小镇的一名保安,日常巡逻时他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捡垃圾”。小张指着堆在物管办公室角落的几个灯泡说:“这些都是我捡回来还能用的,以后公共区域的灯泡坏了就用这个换上去。”在物管公司办公室,很多小五金件,很多都是员工们从业主丢弃的建渣中“淘”出来的。由于开发商没有修建保安亭,小区大门口那座丑陋的保安亭也是员工自己找水泥、砖头砌起来的。物管公司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以前在一楼空置的房间办公,现在有人要搬进来,他们又“转移”到二楼。大门的栏杆是业主丢弃的木板、梯子。地下停车场的照明本应该通宵开通,可是李总不敢这么“大手大脚”,只要没人,他们都会把灯关了。
平安夜的祈祷

明年能解决问题

12月24日,大雾笼罩整个成都。罗兰小镇首批近100名业主聚集在成华区法院门口,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让开发商履行义务,还他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代表童先生拿着厚厚的一摞民事起诉状书及材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成都市新锦江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最迟于2010年2月14日前全面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原告交付合法的商品房;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及违约金;责令被告立即停止违法交房行为……

童先生说,开发商一次次谎言让他们伤透了心,从2008年6月30日到2008年11月30日,再到2009年1月25日、09年6月8日,光是交房的承诺就有无数次,可是至今不能拿出合法的竣工验收报告。而业主们对政府出手相助的希望也一次次破灭,自2008年6月约定交房的时间到期以后,他们就向成都的各个政府部门反映了情况,建委管等主管部门也对开发商进行了相应的处分,但是开发商仍然对业主要求合法交房的呼声仍置之不理。

记者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成建委发(2009)房字18 号”上看到:“据查,你公司在办理‘罗兰小镇’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由此引发了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竣工并交付使用,激起了购房业主的强烈不满和多次群体性上访投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成建委发降009 ]第564 号《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你公司的上述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你公司信用记录,并扣减信用分5 分(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中弄虚作假扣3 分,不能按合同约定竣工交付使用房屋扣2 分),并对社会公示。同时,提请省建设厅对你公司作房地产开发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的处理。”

对于这样的处罚,许多罗兰小镇的业主都认为“太轻了”,离他们的交房的愿望仍然很远。位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法院是否受理,要等到12月30日才有答案。年关将至,罗兰小镇的业主祈祷着明年能够过上舒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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