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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留言板
序号1
问: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2
问:成都省内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正常的情况下,每年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款吗?
答:请咨询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序号3
问:最近颁布的市场指导价情况?
答:请参考:http://www.cdfcw.com.cn/newsinfo_1005.htm
序号4
问: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答: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职工在符合(1)离退休、(2)死亡、(3)出境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内这五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
2、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按《条例》规定,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3、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4、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限定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1)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的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住房、和二手房等。
(2)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3)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4)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主体部分结构,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5、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
答: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表10),职工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职工购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都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需在产权交易过户后,自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7、问:职工因住房消费原因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有何限制?
答: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受以下两项限制:
(1)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2)不超过当时购房、建造、翻建、大修需支付房款或修建费用。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受以下两项限制:
(1)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2)职工与配偶提取之和不超过一年的还贷总额。
8、问: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在提取时应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以及购建房相关证明材料。
9、问:我现在需购买一套商品房,请问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需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房地产开发商收款账号,单位出具的《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表10)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10、我单位集资建房,需首付80%,请问如何使用公积金?
答: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单位集资建房专户账号,单位出具的《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表10)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11、我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原房主房款吗?
答:购买二手房,职工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待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30日以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屋契税完税发票、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费、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单位出具的《购建房提取申请表》及个人储蓄账户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12、问:我租住了一套公房,现需进行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3、问: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房屋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14、我按揭了一套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因购买住房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还贷记录的还贷帐户、单位出具的《购建房提取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15、我住房按揭已偿还了两年,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提取多少金额?
答: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因购房偿还贷款本息,应在还贷履行期间每年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其一年的还贷本息总额。
16、问:我离开了原单位,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可以提取吗?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职工符合支付房款、偿还购房贷款、退休等规定条件时,可凭相应资料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5联)、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17、问:成都市户口职工到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户口迁出成都市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如果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18、问: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19、我购买了一间商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按照《条例》规定,职工无论购买或建造住房,目的都是为了自住,即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支出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如为投资、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住房支出,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
20、问:职工死亡,其住房公积金能否继承?
答:职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序号5
问:成都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答:1.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2.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单笔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且不能超过贷款拟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计算公式:
可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个人月缴存额之和÷6%)×12(月)×0.45×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2、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 60周岁, 女职工55周岁)。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限内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的额度不能完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当与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2、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的法定利率。
3、组合贷款的其余要求与纯公积金贷款一致。
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文件;
4、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
(1):缴存在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只需提供单位及个人帐号
(2):缴存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所属郊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在上述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贷款的程序
第一步 借款人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步 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三步 贷款发放后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
贷款的偿还
借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含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每笔贷款(含组合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在还款期间不得变更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
特别提醒:
1、在已取得的公积金贷款未归还完毕前,借款人夫妻双方(含共同借款人)均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期付款和归还贷款,但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提取手续,个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自动抵扣首付款或每月还款;
3、应在每月还款日之前存足应还款金额,一旦逾期将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序号6
问: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
答: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
1、问: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2、问:想查询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信息,应该怎么办?
答:(1)、单位查询:职工本人可直接向缴存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进行查询,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应提供缴存银行打印的对帐单供职工查询。(2)中心查询: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3、问: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公司必须为员工缴交的,如果是,我们员工应当如何申请?单位是否应该将以前的公积金补缴齐呢?
答:按照政策,企业无论何种性质都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登记,申请时应补缴以前年度应缴的住房公积金。
4、问: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交公积金,应该找哪个单位维护自己的利益?
答:单位未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5、问:个人可否缴交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成都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暂时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6、问:我原来在国营企业工作,现在原单位破产了,我以前缴交的公积金怎么办?可以在新单位续缴公积金吗?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就业可在新单位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办理转移手续转入职工在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账户。
7、问:我现在离开了单位,没有工作,个人可以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吗?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不能以个人名义续缴公积金,中断缴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职工购房时仍能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8、问:我跳槽到新公司后,公积金应按什么基数缴?
答:按政策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9、问: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原单位托管到中心,现在我落实新单位了,新单位如何办理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答: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携带职工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转移通知书》第五联原件到中心,中心根据需转移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账号,填写《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加盖中心印鉴后,到托管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10、我是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现个人账户信息不对,应如何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
答: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对职工个人账户核实确认后,出具个人信息更正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个人信息更正审核后,持更正信息审核书到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更正。
序号7
问:自贡的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答:需要你咨询当地银行
序号8
问:您好!想在绵阳购商品房,不知应该检验开发商(卖方)那些证件,如何签订合同,急!请回复指点,谢谢!
答:你可以登录http://www.myfdc.com.cn查询项目预售证取得的相关情况;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注意《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序号9
问:我和前妻于2004年在成都武侯区买了壹套住房,产权证是前妻的名字,我们离婚后经协商房屋归我,但我们都在外地,想把房屋产权证的名字改为我本人的名字,请问我一个人到成都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交多少费用?谢谢!
答:请参考以下版块内容:http://cdfcw.com.cn/newsinfo_353.htm
或咨询QQ:532243007
序号10
问:外地人在本地买了房,本人在外地如果要卖房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也说是说,房子在成都但是产权人在外地。只需要房屋产权人在他目前所在地的公证书出据一份委托公证书就可以了。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公证处:028-9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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